何周禮形容曾太內向 不會即時對設計表示滿意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8 13:45

最後更新: 2017/01/1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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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偉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曾蔭權面對的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指,曾蔭權以授勳嘉獎制度以回饋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為其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作設計,何今繼續出庭作供。

控方指何與東海於2011年2月17日簽訂合約,而有關合約的收件人是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兼與東海集團有關聯的黃楚標,何解釋他不曾與黃見面,相信是其公司的會計部秘書取得其聯絡方法,故以他為收件人。

何又供稱他在2011年3月15日的會面中,向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展示設計初稿,控方問當時曾太是否滿意,何指出曾太是一個內向的人,不會即時表示高興或不高興,但同意了設計方向。何又表示他當時並無立刻將設計初稿交給東海集團,但後來東海集團則積極參與,更派員陪同開會。被問及為何將前期款項17.5萬元的付款通知發送予黃,何表示相信是會計部同事終於聯絡到對方,並將付款通知發送予合約上的同一人。

控方又向何展示單位的設計圖,指出3層高的單位中有空中花園、茶房、健身室、書法房等,問何會否形容這是基本設計,何回應指若對方要求他度身訂造,則未必是基本設計,但其選用物料並不算奢華。何又供稱曾太同意設計初稿,其後東海集團開始參與過程,更大大改變了何最初選定的物料。